普陀区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支持线下、线下两种形式,线下的办理地址为普陀区长风新村街道同普路602号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A01-A45号窗口,该地址仅供参考。
办理材料:
1、《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》;
2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;
3、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、操作流程文件;
4、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应提交的材料。
办理流程:
1、申请人先登陆上海一网通办真实准确地填写表单信息及上传材料,由系统进行审核;
2、申请材料不齐的,受理中心会向申请者发出食品经营许可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,申请者需补正材料并尽快提交;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,将会对申请人发放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;材料符合要求的,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受理申请决定书;
3、核查人员进行现场勘查,再次对材料进行审核;
4、审核合格的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并出具食品经营许可证;审查不合格的将通知企业整改,到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,申请人可以通过窗口领取或者邮寄送达证件。
办理时间:10个工作日左右
注意事项:
1、先办理营业执照,营业执照要包含食品经营范围,再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;
2、法定代表人的信息必须与营业执照载明的信息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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